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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付怡通讯员
粤应宣
7月29日,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彰显新时代应急救援队伍优良作风和战斗精神,激励广大应急救援队伍和个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聚焦全省范围内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表现突出的应急救援集体和个人(包括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官兵),采用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评选出40个先进集体和80名先进个人。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成立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先后在本单位、地市和全省范围进行公示,评选材料需在9月20日前报送。
此外,本次活动还重点向基层、参与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一线人员倾斜,将评选活动作为激励队伍、推动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举措。最终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被授予“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先进个人还将获得一次性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