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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吕彩君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两名男子合伙偷盗5辆摩托车,被抓获归案。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强、陈某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刘某强和陈某福是同乡,彼此相熟。2021年9月,两人共同商议,密谋通过偷摩托车来“赚钱”。同年9月12日凌晨,刘某强将事先网购的假发套在头上并戴上口罩进行伪装,带上撬锁工具,骑着一辆由陈某福提供的黑色女装摩托车前往汤坑镇河堤路边的一栋居民楼下,将该处一辆女装摩托车盗走,并将该辆摩托车交接给陈某福,由陈某福进行藏匿。之后,两人以同样的方法多次盗窃摩托车,至案发时,刘某强、陈某福共盗走5辆女装摩托车。2021年10月13日,刘某强、陈某福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共计人民币22076.25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均已追回并依法发还被害人。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强、陈某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