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应宣
6月11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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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轮全省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11日16时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预计,11日-12日广东仍有局地强降雨,13日起广东降水范围加大,雨势加强,并有暴雨到大暴雨降雨过程。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毫不松懈地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滚动会商,落实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和城乡内涝等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强化水库科学调度和巡查值守,采取预泄等措施,提前腾出库容,为应对接下来的强降雨过程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