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财政局督促主管部门加强事中监管,严把资金使用绩效关,安排专业力量深入全部项目现场,指导项目单位合规使用补助资金、优化工程方案、合理安排工艺,在确保环保效益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建设成本,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同时,充分调动主管部门清收结余资金积极性,优先保障盘活资金再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推动更多环保项目实施,取得“一加一大于二”的资金效益。在财政资金支持下,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2021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39微克/立方米,近几年来首次步入“30后”阶段,其他5项污染物首次全部达标,重污染天数首次控制在了个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