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董柳 通讯员 粤检宣
日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个人非车保险部原总经理陈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勇伙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担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