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董柳 通讯员 粤检宣

今年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广东是拥有全国最长海岸线的海洋大省,广东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守护碧海蓝天责无旁贷。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20年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入海河流污染、海岸固体废物污染、非法用海养殖、非法捕捞、非法开采海砂等涉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502件,提起公益诉讼81件,保护海洋面积近10万亩,建立相关工作机制18项,推动海洋生态环境共建共护,促进人海和谐共生。

打造跨区域立体“护海”新格局

2020年以来,深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市检察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东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珠海、中山检察机关建立前山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签订《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意见》,打造跨区域立体“护海”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大保护”。

其中,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等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同时,针对涉海洋案件场景的特殊性,南沙区检察院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快速检测等技术破解取证难题,办理的珠江入海口海洋功能区水域违规填土侵占河道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守护“海上丝绸之路”生态环境

湛江是三面临海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港口城市。为了更好地进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该市检察机关全方位开展海洋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同时,湛江市检察院还与海南省海口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检察院联合建立环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益司法协作机制,与广东海洋大学联合设立海洋检察研究院,打通“12345”市政热线线索来源,创新推行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各县区检察院围绕全国最大的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4A风景区金沙湾观海长廊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职整治违法网鱼、非法养殖、废弃船舶污染、海漂垃圾等问题,帮助发现海洋环境治理中的工作盲区,促使排污企业完成超标排放整改和工艺技术升级,保护美丽海岸线和航运安全。

江门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力打击海洋资源破坏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新会区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宗非法开采海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破解这类案件“鉴定难、鉴定贵”问题,督促责任人员主动履行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责任838万余元,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赔礼道歉。台山市检察院对林某某等八人在南海海域禁渔期有组织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委托权威的司法鉴定中心对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进行鉴定,并分别出具了科学的修复方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各被告增殖放流斑节对虾54649.55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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