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吁青、郝蓓蓓报道: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徐勇俊假借为老年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之名诈骗188.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勇俊谎称认识社保局工作人员,有“特殊渠道”能够通过补缴方式办理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10月,与徐勇俊交往多年的廖某,一次性向其转账30万元用于办理补缴养老保险手续。2018年至2020年期间,徐勇俊通过提供虚假社保人员微信,骗取廖某信任,并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购买、“交多领多”,购买新房领取补助金以及补税退税、请客送礼等伎俩,先后分20余次骗取廖某钱款共计1887783.4元。

后廖某多次催办无果、且要求退款被拒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警。2021年3月,民警将徐勇俊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勇俊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日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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