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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今天(3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举办“2023年法治蓝皮书首场发布暨新时代法治发展研讨会”,并发布《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No.8 (2022)》(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京粤川位居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立法透明度指数评估前三位。

《报告》指出,基于立法工作信息公开、科学立法信息公开、民主立法信息公开以及立法优化信息公开四大方面,评估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31个省级(不含我国港澳台地区)人大常委会立法透明度情况进行了评估,发布了2022年中国立法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从客观事实出发,切实反映人大立法透明度的真实情况。

评估结果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以92.37分的总分位居第一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以84.85分的总分位居第二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以83.36分的总分位居第三位。第四位至第十位分别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总分82.82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总分82.37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总分81.41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总分80.71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总分79.26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总分79.16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总分78.76分)。

《报告》指出,2022年,立法透明度整体成绩有所提升,立法透明度得到全面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健全多层次、多领域的新闻发布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人大立法透明度;各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拓展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公众立法参与频次和比例。

《报告》同时指出,当前,制约立法透明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门户网站并非公开第一平台、群众参与立法热情不高、数据库功能定位存在偏差、地方性法规公开存在延迟、法规征求意见时间不足、部分立法计划公开略迟等方面,未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立法透明度建设,加快无障碍模式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此外,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加强草案说明的普及力度,将其作为征求意见的标配,同时设置多元的反馈渠道,注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对于邮寄的纸质意见和发送的电子版意见均应当公开意见数量,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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