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王楠 通讯员 粤交警

12月31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23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广东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3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资料图片)

《通告》指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元旦假期:2022年12月31日0时至2023年1月2日24时。

(二)春运和春节假期:2023年1月15日0时至1月18日24时;1月25日0时至1月27日24时。

(三)清明节假期:2023年4月3日0时至4月5日24时。

(四)劳动节假期:2023年4月29日0时至5月3日24时。

(五)端午节假期:2023年6月22日0时至6月24日24时。

(六)中秋节和国庆假期:2023年9月29日0时至10月1日24时;10月5日0时至10月6日24时。

此外,《通告》提及,在广东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由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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