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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粤司宣

“以前,有矛盾要找族长;再后来,有矛盾会想到找警察;而现在,有矛盾首先会去找他们,更便捷也更知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民口中的“他们”,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俗称“法律明白人”。他们的出现,帮助基层群众解决了许多纠纷和烦心事,也大大提升了乡村法治治理能力。

佛山的“法律明白人”来源很广。佛山市致力于强化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党员普法志愿者等人员的统筹,禅城区和高明区更是把村(居)两委干部列入重点普法对象,将法治教育纳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学法考试。通过他们,把法治的理念贯穿于处理村务的过程中,塑造了法治乡村良好风气。

不仅如此,佛山还合理配置全市律师资源,在全市789个村(居)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均邀请驻村法律顾问到场参与讨论,充分尊重法律顾问的意见。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布心社区,律师帮助居民通过另行诉讼的方式确认房屋继承份额,解决困扰继承人多年的房屋纠纷……一个个村(居)法律顾问如同盏盏明灯,照亮了佛山基层法治地图。

除了法律顾问,佛山还给村(居)配有“专职调解员”,并通过“以案定补”“以奖定补”的方式激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全市789个村(居)调委会、11537名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走家串户,讲法说理、调解说和,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普法宣传。

广东有17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佛山占了13席,数量为全省第一。这个成绩来之不易。近年来,佛山市大力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掀起了建立普法、学法阵地的热潮。

2020年6月,佛山市启动了 “一部门一项目、一村居一阵地”活动。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以受众需求作为普法工作出发点,打造属于自身的普法项目。同时,依托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

在“普法”之风的吹拂下,各村居也积极搭建村居法治文化公园。截至目前,佛山市共有省级法治文化公园15个、市级法治文化公园70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9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1个,涉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方面面,覆盖了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各个领域。

村居阵地建设也让 “一镇街一法治品牌”成为现实。现在,一批富有佛山特色的村居法治文化和普法教育阵地正在佛山涌现:顺德区在全区205个村(社区)中建立了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崇法屋”;三水区设立了“镇街法律驿站”和“乡贤调解工作室”,将法律与人情、乡俗、村规等结合起来,实现乡村文明善治,塑造乡村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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