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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图/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4月19日到访广州和深圳,进一步落实和推进粤港合作法律及争议解决专班及深港法律合作专班的工作,并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续签《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法律合作安排》。

张国钧于当天早上启程前往广州拜访广东省司法厅,并于当天下午转往深圳,与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会面。会后,双方续签为期五年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法律合作安排》(以下简称《法律合作安排》)。

续签后的《法律合作安排》将继续强化深港的法律合作,为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法律界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并支持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下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定位。

首份为期五年的《法律合作安排》在2011年11月由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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