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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黄思婕 洪燕
现如今,很多美容院通过价格打折,缴纳预付款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消费,但往往也存在一些消费“陷阱”,容易引发纠纷。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最终成功促使被告某化妆工作室退还部分预付款,原告撤回了起诉。
家住梅州市丰顺县的徐女士曾在丰顺某化妆工作室消费过美容服务。2020年6月左右,该化妆工作室多次向徐女士推销一款打折后5800元的祛斑美容服务,徐女士于2020年6月8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工作室的经营者支付了预付款5800元。徐女士付款后,该化妆工作室才告知5800元仅是整个祛斑项目的其中一次费用,不是整个项目的全部价格。随即徐女士向化妆工作室表示退还预付款,但化妆工作室称预付款已支付给做该祛斑项目的深圳机构,不能退还,只能更换丰顺店的其他项目。多次沟通无效后,徐女士于2022年7月18日将该化妆工作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预付款5800元及利息。
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民事速裁快速解纷的特点,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法说理,最终成功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丰顺某化妆工作室同意退款4500元给原告。7月20日,被告将4500元退还给原告,原告随即向丰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能否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被告退回预付款。“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如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的认识,其后果是使误解人受到较大损失,以至于根本达不到缔约的目的。
本案中,从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看,原告误以为预付款5800元是整个祛斑项目的费用,但实质上5800元仅是整个祛斑项目的其中一次消费费用。美容院没有尽到谨慎说明义务,其折扣行为确实会让人产生误解。原告作为消费者已经丧失对服务提供商即被告某美容工作室的基本信任,被告作为服务商,没有原告的配合,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双方根本达不到缔约目的。
法官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想要快速取得效果的心理,采用虚假宣传、价格打折等方式引诱消费者盲目消费。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商家的宣传,切忌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