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深圳监狱

“庭审到此结束,宣判时间另行通知,现在休庭。”伴随着法槌的敲击声和审判长的指令,深圳监狱2022年第一次狱内减刑假释案件远程视频庭审于日前在深圳监狱内顺利完成。

据悉,这次庭审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1年12月3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后的首次庭审,对监狱减刑假释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申报减刑的罪犯郑某某庭审后感慨道,这次开庭法官问的问题比较深,比较全面,促使我更深更细地去反思我的犯罪行为,跟当年法院审理我的刑事案件一样。“再一次感受到了法庭的严肃性,减刑假释越来越规范,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记者了解到,这次依法开庭审理的是深圳监狱提请的8宗减刑案件和2宗假释案件,为落实《意见》的精神,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做好庭审工作,深圳监狱早在春节前,就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开庭具体事宜进行多次沟通,尤其是对新增的证人出庭作证环节如何实施反复进行协商,确保证人出庭作证取得实效,深圳监狱对证人的初选做了详细研究:在警察证人的选择方面,监狱充分考虑管教警察的工作年限、表达能力、对罪犯改造情况掌握程度等因素;在罪犯同监舍证人的选择方面,综合考虑同监舍罪犯与减刑假释罪犯共同服刑时间、语言表达等因素。

经过认真定夺,最终确定24名管教警察和21名罪犯证人名单,提前提交法院供主审法官确定出庭证人名单。

庭审期间,主审法官严格按规定逐一传证人出庭作证。监狱管教警察认真履职,全面、客观向法庭陈述相关罪犯改造情况;同监舍罪犯证人态度端正,中立、如实向法庭陈述申报减刑假释罪犯的日常改造表现、改造态度。

一名分监区管教警察在作证退庭后表示,罪犯是不是确有悔改表现,一线的管教警察最熟悉情况,最有发言权,让一线管教警察出庭作证,可以为法院裁定提供更为全面的证据支撑,很有必要。“实事求是对罪犯的改造情况进行陈述,这是监狱警察的职责和担当。” 深圳监狱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监狱历来高度重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严格依法审核罪犯减刑、假释法定条件,切实遵循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落实公示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减刑假释对改造罪犯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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