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今天(2月14日)一大早,广州173.9万中小学生开学。在冬奥会热潮的带动下,广州有的中小学门口摆出了“冰墩墩”造型的吉祥物,这是否侵权?面对一“墩”难求,眼下,不少人的朋友圈出现教授个人制作“冰墩墩”的方法,个人制作“冰墩墩”是否侵权?记者今天采访了知识产权法律专家。
学校门口摆放冰墩墩是否侵权?要看来源及用途
对于广州有的学校门口摆放大型“冰墩墩”迎接学校返校的做法,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有人指出,学校的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黄武双今天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说,学校如果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得到“冰墩墩”,属于经过授权的行为,购买以后就属于权利用尽了(权利用尽原则是对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的重大限制,根据该原则,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依据知识产权控制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使用以及销售的权利,将随着这些产品首次合法进入流通领域而丧失殆尽,即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控制这些产品的权利已经被“用尽”或者“耗尽”了),学校将其摆放在校门口或者自己使用都是可以的,不构成侵权。如果学校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假冒的“冰墩墩”,购买者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学校购买明知是侵权的“冰墩墩”后分发给学生,则构成侵权。如果学校自制少量的“冰墩墩”,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不侵权。
“学校、商店从正规渠道购买后摆放使用应都是合法使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关永红受访时也说。
个人制作“冰墩墩”是否侵权?要看用途
一“墩”难求之下,不少人选择一展身手,自己制作。自制“冰墩墩”的行为是否侵权?
“个人少量复制使用,不进行商业活动也属合理使用。”关永红说。
对这一问题,黄武双详细介绍说,如果自制“冰墩墩”,“做个把两个,用于个人欣赏、个人学习、个人研究之用,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做了以后拿出去卖,恐怕就有问题了,这就涉嫌侵犯权利方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网上一些教网友自制“冰墩墩”的教程是否侵权?“如果是教人做的话,还是取决于做(“冰墩墩”)的人做了以后怎么处理,如果做了以后用于商业用途,则构成侵权。如果不是用于商业用途,用于家庭自用、个人欣赏之用或个人学习之用,这都不侵权。”黄武双说。
对于有的网友把雪人堆成“冰墩墩”造型的行为,黄武双说,“堆雪人”堆出“冰墩墩”属于用作个人欣赏和个人用途的目的,也不构成侵权。
“对于个人自制的‘冰墩墩’,判断是否侵权的一个标准主要是看制作人是否出售了。”黄武双总结说。
将冰墩墩印在服装上?未经授权则侵权
“涉及‘冰墩墩’的侵权的高发点,主要体现在前面讲的玩具、公仔上面。”黄武双说,实际上,在生活中,还有些情况也比较容易侵权,比如把“冰墩墩”的图案印在T恤衫或衣服上用作服装的标识,这种情况下未经授权使用则构成侵犯商标权。
改造“冰墩墩”拿去卖?或涉嫌不正当竞争
还有的人眼见“冰墩墩”可爱且出售有利可图,萌发出将“冰墩墩”改造一番后拿去卖的想法。对于改造“冰墩墩”进而出售的行为,法律上该如何定性?
“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在‘冰墩墩’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后,改变了原有的设计,且改变后的产物与‘冰墩墩’相似度很高,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黄武双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