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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省内招生计划75%

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唯报道:10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录取”)工作有关安排。

广东省教育厅表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2022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3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

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75%。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

考生需按照有关要求完成高考报名,并需参加2023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还须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广东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艺体类专业术科统考将在2022年年底至2023年1月间陆续进行。

录取时,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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