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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2021年度行政诉讼白皮书,白皮书称:“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4343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938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6.2%,较上年度上升2.4个百分点。”
对比最近几年广东高院发布的行政诉讼白皮书,可以发现一个现象:自2018年以来,广东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一审败诉率一直在“走高”——2018年,行政机关的一审败诉率为4.2%;2019年,行政机关的一审败诉率为11.4%;2020年,行政机关的一审败诉率为13.8%。
广东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的持续“走高”,怎么看?
一方面,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的上升,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的彰显。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到广东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提级管辖减少行政干预,再到落实“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不断挤压审判之外的“灰色空间”,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越来越明显,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
另一方面,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的上升,折射出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意识的提升。从广东高院公布的数据看,2021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7469件,同比增长24.8%,占全国一审收案总数的8.6%,位居全国第二。这组数据反映了人民群众在“涉官”的矛盾发生后,善于、勇于运用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提升。
居芝兰之室,久而自芳;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个体能影响环境,环境也能影响个体。总体来看,广东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的“走高”,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取得的现实成效在行政审判领域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