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何柳颖 广州报道
在妇女、儿童发展方面,广东再次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省卫健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介绍,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中,广东对四个国民健康核心指标均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将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分别降至8/10万、2/‰、3/‰、4/‰以下。
1月11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将在广州广东大厦举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未来十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得以确定。广东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许红在会上介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广东省女性人口5913.89万人,17周岁以下儿童2741.88万人,家庭4246.92万户。
针对广泛的妇幼人群,广东始终给予坚定的支持与保护。广东省“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去年11月发布的《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显示,在全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中,针对“幼有所育”的服务项目多达九项,含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工程中,妇幼健康保护工程同样赫然在列。
就业女性比例保持在45%,保障生育后女性职业发展
面向广东省5913.89万女性人口,妇女规划设置了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具体提出了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等多项目标。
据介绍,2020年广东省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881.61万人,比2010年增加了405.62万人。作为重要的人才队伍与经济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需得到全面保障。妇女规划中特别指出,要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使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同时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2%以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成介绍,具体将通过四个方面保障妇女就业权益。一是加强妇女就业政策支持,为妇女充分参与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创业型女性劳动者;三是加强妇女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已有的“春风行动”“南粤春暖”等专项服务活动;四是加强女性劳动权益维护,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督促限期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继续规范企业用工,持续保障女职工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妇女规划中还创新性地提出了妇女就业创业支持工程,指出要通过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助力女性职业技能提升。同时还将组建巾帼科技创新示范团队,鼓励支持女科技工作者成为重要领域领跑者、关键技术攻关者、科技前沿开拓者。
颇受关注的另一个女性议题是,“三孩政策”背景下,女性的生育及职业问题如何多方位保障?
针对生育安全,妇女规划中明确,要将广东省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到65%,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托育服务方面,徐庆锋介绍,到目前为止,全省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达到3100家,已成功创建了105家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显示广东托育机构发展态势良好。此外,为优化服务措施,广东将继续加强数字化政务服务水平,在生育登记等方面,推进网上申请、“零跑动”等便利化服务措施。
另一方面,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条件如何保障?妇女规划中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同时特别指出,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培训等支持,如在高校、研究机构等用人单位探索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科研回归基金。
徐庆锋进一步表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广东省)已及时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特别增设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和育儿假,为照顾好“一老一小”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持续深化大湾区教育合作
我国正不遗余力地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让儿童友好要求在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社会政策等方面充分体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恕明对此表示:“按照省政府部署,我们正抓紧起草我省的实施方案,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等方面出台一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有关城市申报和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和引领全省构建友好的儿童发展环境。”
如今,网络空间已成为儿童成长无处绕开的一环,儿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因此备受关注。在儿童规划中,“净网护苗工程”被列入重点工程之一。规划特别提出要加强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建立多部门预防儿童沉迷网络工作机制,推进重点互联网企业专设“净网护苗”工作站点。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
根据民政部数据,截至“十三五”末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43.6万名,较“十三五”初期下降28.6%。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人群同样成为了儿童规划中的重要部分。
儿童规划中明确,要加强孤儿、流动人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健康管理也包括心理健康,提出要关注和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及时为遭受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等伤害的儿童提供心理创伤干预。
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奇对此强调,“要兜好欠发达地区特殊儿童的保障底线”。
他指出,目前我省各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已经实现了城乡统一,接下来将逐步提高全省最低养育标准,中央和省补助60%以上,解决欠发达地区资金缺口,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
同时,为保证“兜底兜到位”,陈奇称广东将“在前期投入4亿多元福利彩票公益金实施蓝天计划、苗圃计划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资助粤东西北地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养治教康功能。此外,还将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完善加强欠发达地区儿童教育、医疗、康复、司法等救助机制,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在儿童教育水平方面,广东在全国位列前茅。许红介绍,广东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在园幼儿人数、小学阶段在校生数居全国第一,初中和高中阶段在校生数均居全国第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
儿童规划对此也设置了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6%以上的目标。具体将通过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等路径实施。
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大湾区的教育合作也成为了我国教育资源不断优化的一大特色。儿童规划中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合作,创新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方式,共建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拓展“姊妹学校”“姊妹园”合作交流内涵,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针对港澳居民子女在粤就读,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表示,广东省教育厅自2018年11月先后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基础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原则,平等享受与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
针对港澳居民(及其子女)的中考、高考问题,朱超华进行了逐项说明:
中考方面,目前珠三角9市均已出台了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珠海、惠州、肇庆三市港澳学生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同等填报志愿、同等享受优质高中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同等分数线录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六市港澳学生享受与本市随迁子女同等或更优惠的待遇。
高考方面,对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且在招生录取阶段给予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