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神兽又将“出笼”,还要上班的父母,又将面临一些“鸡飞狗跳”的场面。其实不只是寒假,如何规划孩子的校外生活,一直是最令家长头疼的难题。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从法律的角度对于家庭教育的责任、内容、方法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而行之有效的规定。
作为教育的开端,家庭教育被公认为孩子的第一课堂,其质量优劣,直接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但实际生活中,认知往往难以落到实处,家庭教育被作为学校教育的附庸,一直没有得到恰当的发挥。
从“教什么”到“怎么教”,家庭教育的内核模糊不清。于是,两个极端开始出现。一方面,望子成龙的父母唯成绩试图,忽视了孩子的主观能动性和全面发展的需求,走入粗放式教育的困境;而另一方面,缺乏担当的父母则互相推诿责任,不是生而不养就是养而不教,陪伴缺失、监护缺位,给孩子的身心成长造成巨大伤害。两种极端之下,家庭教育的缺陷暴露无遗。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孩子是祖国的明天,是未来的核心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为了纠偏一些错误观念和做法,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教什么”,并明确“怎么教”,比如该法第十七条就规定了九种方式,包括加强亲子陪伴、相机而教、潜移默化、严慈相济、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等。
“双减”落地,让学校的归学校,家庭的也该归家庭。家庭教育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性,亲子陪伴和言传身教的作用,对于孩子的品格塑造、心灵滋养、素质提高等意义非凡。进行好家庭教育、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快乐学习的环境,是家长们必须通过的一堂“必修课”。
(北京商报评论员汤艺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