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广州市海珠区以“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为方向,聚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各街道顺利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自2021年9月15日实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截至去年底,全区18个街道共立案1106件,结案481件。

分工协作,高站位谋划部署

领导高度重视。区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推进会,明确工作方向和整体思路。区长专门作出批示,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分管副区长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普遍反映的重大问题。区委有关领导带队深入街道和有关部门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问题意见,提出高质量对策建议。

强化统筹部署。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制定出台《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套保障方案》,内含《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等6个子方案,细化业务培训、法制专岗培训、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监督、考核等工作要求,明确涉及职权调整的8个部门和18个街道的职责分工。

前往街道调研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一年改革过渡期,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落实进度监督、案卷检查、督办汇报、问题反馈等,有分工、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

分类指导,全方位业务提升

提供基础类书面指导。梳理调整事项近三年实施情况、事项执法依据、典型案例和常用法律法规等基础性材料,为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围绕执法实务和辖内工作实际,编纂《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组织8个部门研究制定街道案件会审制度范本,指导街道根据辖内案件特点,科学合理划定会审案件范围。

组织授课类集中培训。累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31场次,采取“现场+视频”培训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业务骨干交流、模拟办案等,强化综合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业务知识,参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两平台”应用、应议应诉等,开展法制员专场培训2场,参训人数45人次。

有关部门下沉街道指导综合执法业务

开展实操类执法指导。涉职权调整的8个部门分别制定下沉指导工作方案,共下街指导153场次,受指导人数700余人次。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等4个部门到街道开展集中案卷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指导,同时在现场讲解执法流程、分析办案要点,促进提高文书水平和办案质量。

分段规范,全流程制度指引

规范案号、用章。制定印发《关于规范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号规则和文号规则的意见》,确定案号和文号编号规则、文书类型简称。研究出台《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用章的指导意见》,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门用章名称、样式、注意事项等。

明确执法流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类别化执法流程,明确各有关执法领域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决定、送达和公示、执行、结案8个关键环节的执法文书清单,印发《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图》。

前往街道开展集中案卷检查工作

完善法制审核。指导街道根据《海珠区街道法制工作指引》完善法制员工作制度,18个街道已全部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置法制专岗,共27人。有关部门协助街道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理顺法制审核工作。

指导应议应诉。出台《海珠区街道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引》,明晰工作流程、档案管理、文书备案等工作规定。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梳理辖内应议应诉实际案例,编制《海珠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典型案例(第1期)》。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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