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艺文、通讯员交通宣报道:3月1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布消息:根据东莞市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如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东莞旅居史的乘客,在广州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站场乘车(机)离穗出省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乘车(机)。

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深圳旅居史的乘客,仍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乘车(机)。

根据此前3月15日发布的相关离穗出省要求,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深圳、东莞旅居史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乘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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