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郭思琦 通讯员粤交警

近日,江门交警荷塘中队民警巡逻检查时,遇到一位货车司机言辞闪烁。于是,他便要求司机钟某打开车厢接受检查。检查时,他发现车厢内竟摆放着数十个形状特殊的金属罐。

民警询问钟某运输的是什么物品,钟某告知民警都是氧气瓶。当民警上前仔细检查时,发现车辆还装载了乙炔。据了解,纯乙炔属于微毒类。

经清点,该车运输高压易燃易爆气体共49支(氧气46支、乙炔3支)。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没有危化品营运资格。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称重,发现车辆核载4330kg,实载6620kg,超载52%。

交警部门依法对其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总量3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此外,钟某因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已依法移送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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