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巫乐庭

3月28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梅州法院关于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梅州苏区实际,以“办成事”为标准,提出十五条具体措施,全面增强司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综合效能。

《意见》提出,要净化市场竞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措施。

《意见》强调,要加强科技型、创新型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创新权益保护,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法庭,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市场主体的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法院+侨联”诉调对接机制,激发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梅州经济社会建设热情。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大数据、物联网、铜箔—高端印制电路板、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绿色食品等产业的司法应对研究,主动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司法服务。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探索区域司法服务一体化,探索在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等产业集聚区设立诉讼服务点,探索建立法院干警与企业交往正负面清单制度。

梅州是广东唯一全域苏区、全国12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之一。去年以来,梅州法院先后出台司法文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落实为民办实事20项行动计划,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6.72%,执行款划转周期平均用时仅4天,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走访重点企业近300家,“五保”破产出清审判模式被国家发改委推广,坚定不移为梅州实体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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