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三年赋能提升行动,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等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职业教育发挥着服务经济发展和支持产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肩负着向社会输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职责,是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
产教融合,是衡量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教育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提出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等5方面19条政策措施,对于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意义重大。
推动形成头雁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深化产教融合的政策文件,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范式。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加速转型升级,对于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产教融合“合而不深”问题亟待破解。
面对现实发展需求,《方案》把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推动职业教育与制造业市场需求有效契合的重点任务,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方面,明确了建设主体的量化目标,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的作用,促进教育、产业要素集聚融合。
另一方面,强调了体制机制的政策保障,提出“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最终通过三年赋能提升行动,逐步形成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目前,产教融合存在“校热企冷”问题,部分校企合作仅停留在协议层面或劳务用工层面,一些职业学校在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习实训等方面不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研发的实际需求,导致学生职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与企业需求脱节。一些企业受资金、土地等办学投入成本的条件约束,没有深入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
对此,《方案》将产业需求全面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克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
聚焦重点行业。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方案》明确提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
指明教改方向。《方案》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改革方向。比如,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等。
这些措施旨在针对产业链、人才链的短板弱项,有效推进学科专业体系与制造业转型升级相适应。
同时,《方案》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提升企业意愿。《方案》提出,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打造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新型载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作用。
因地制宜推动产教融合
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和应用。《方案》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这有助于用好用活政策,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各级地方政府是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主体。《方案》提出,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其中,包括加大金融政策对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规定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加大多种土地出让方式加强建设用地供给等激励扶持政策,等等。
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是促进产教融合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方案》提出,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组织遴选并编辑出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推介有关地方、学习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强化经验推广。试点城市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及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经验,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地应及时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积极推广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 (作者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瞭望》2023年第2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