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贯彻推行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与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坚持百姓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诉源治理。

3月22日,在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生了这样的一幕,“法官,我妈在早市买菜的时候被两个打架的人撞倒了,在医院住院没人赔偿,我妈八十多岁了,请您为她做主啊!”受害人的女儿见到法官后情绪激动地描述事发经过。据法官了解,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两位致害人因琐事在菜市场争吵,进而演变成厮打,过程中将正在购买商品的八旬老妇即受害人撞倒在地,随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后续讨寻医药费时二致害人怠于履行责任拒绝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无奈之下,受害人女儿代理年迈母亲诉至法院。

速裁审判庭的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之后第一时间与两位致害人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法官从案件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想用最短的时间、最高效的方式化解该纠纷。考虑到一位致害人自身疾病缠身无经济来源且只能与家中老母亲靠低保生存的实际情况,法官将该致害人及其母、受害人女儿约见到纠纷发生地所在辖区的北市场派出所,法院、公安局 、司法局三个单位的同志共同参与本次调解活动,合力对该案件进行纠纷化解。

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矛盾进行疏解,现身说法、将心比心,通过近一小时的沟通调解,双方解开心结,该致害人及其母亲决定支付赔偿费用,诚恳地对法官说道:“法官,谢谢您考虑我和我妈的不容易,我们确实经济困难,但通过今天的调解,我给钱,现在就给!”话毕,该名致害人将赔偿费用以现金的形式当场交到受害人女儿的手中。另一位致害人亦经法院诉前调解,将赔偿款项即时清结。受害人女儿在收到赔偿款项后激动地说:“法官,谢谢您帮我老妈把赔偿款要回来,现在我们娘俩心中的石头算是落地了!”速裁审判庭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调解矛盾纠纷,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保障作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毛一雯 铁东区人民法院供图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