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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清清

插画/蔡红

疫情期间,需要买感冒药、抗病毒药怎么办?

关于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和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最新指引。

11月23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分别优化调整制定了《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以下简称两个《指引》)至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落实执行。

两个《指引》明确指出:

广东高风险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感冒退热等《目录》药品;

低风险区购买《目录》药品需登记报告;

其他区域无需登记报告。

《目录》涵盖感冒颗粒、布洛芬等20个中成药和17个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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