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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中央政治局7月24日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正在渐次落地中。
7月2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特别规定》明显降低了做市券商资格门槛,其中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至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类A级(含)以上调整至近3年分类评级有1年为A类A级(含)以上且近1年分类评级为B类BB级(含)以上。
证监会表示,前期,该会已经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科创板做市规定》),为证券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在北交所做市提供了制度依据。北交所今年2月正式引入做市交易机制以来,做市商依规履行做市报价义务,技术系统运行稳定,对做市股票的流动性改善和交易质量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做市交易机制作用,证监会立足于北交所特点和发展需要,起草了《特别规定》,优化现有做市商制度安排,适度调整完善专门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的证券公司准入条件。
《特别规定》共八条,主要包括北交所股票做市准入条件、规则衔接安排、监督管理等三方面内容。
关于资格准入,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在科创板做市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要求,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至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类A级(含)以上调整至近3年分类评级有1年为A类A级(含)以上且近1年分类评级为B类BB级(含)以上。同时,新增更加符合北交所特点的两项指标,即在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一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20,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关于规则衔接,为做好与《科创板做市规定》之间的衔接,《特别规定》明确:一是除准入条件外,关于证券公司准入程序、义务履行、做市商券源、风险管理、异常交易监控等其他规定,参照《科创板做市规定》执行。二是依据《科创板做市规定》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仍可在北交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关于监管执法,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证券公司北交所股票做市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并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同时,授权北交所制定业务规则,规定做市商权利义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近来,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监管部门积极行动了起来。
7月24日至2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结合资本市场实际,把握好提振信心、保持定力、坚守稳健、改进作风4个原则,进一步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日,北交所与易方达基金等6家公募基金代表召开座谈会。北交所总经理隋强表示,近日北交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要求和中国证监会2023年系统年中工作座谈会有关部署,把提升市场活力和韧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活固稳、以进促稳,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加快推进市场改革创新,进一步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