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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淇县人民法院西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2013年3月原告崔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在一起同居生活,2014年被告王某怀孕,双方育有一女。怀孕期间双方发生矛盾,在孩子出生满月后,由于被告王某无能力抚养孩子,王某将女孩送至原告家中,为了孩子今后顺利入学,崔某找到王某希望其配合给孩子下户口,但王某不予配合,双方发生激烈争吵。转眼间7年过去,孩子到入学年龄,但因孩子未落户导致无法办理入学手续,崔某多次向王某提出要求其配合给孩子下户口,均遭到王某拒绝,无奈之下,崔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西岗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担法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及诉求等,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为避免双方见面发生争执,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法律法规角度进行细致讲解,另一方面从为了孩子上学及健康成长的角度耐心分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愿意配合做好相关落户手续,确保孩子顺利入学。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高标准 高效率 高效益”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淇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解心结、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