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
(相关资料图)
柳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6-08
回复内容:
张女士,您好!您的来信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房问题。麻塔则整村搬迁实施方案,住房安置以户进行安置。
户主认定办法为:一是在本村有房产且已结婚的户主,以《宅基地使用证》登记的姓名为准(无证件的以户口本、结婚证、形成事实婚姻为准,并经村委与兴家沟煤业公司共同确认)。二是在本村无房产且已结婚的农户,以户口本、结婚证为准。
市民户房屋安置认定办法:一是户口在吕梁市内的市民,只给房屋权属人安置60㎡(由搬迁户承担10%的费用)。二是户口在吕梁市外的市民,房屋权属人拥有的房产面积达到60㎡或60㎡以上,方可安置60㎡(由搬迁户承担10%的费用),拥有的房产面积不达60㎡的采取货币安置,安置补偿款按照拆迁面积2014元/㎡的90%计算。
房屋安置条件为:认定为户主的农户按户给予安置每户60㎡,父母双方不在世的无子户只给其中一个已婚女儿安置60㎡。
综上所述,来信人为市民户(非农户),未婚,且村内无房产,按照麻塔则整村搬迁实施方案,不符合安置条件。
二、关于补齐拆迁款的问题。经向离柳集团柳林公司公共关系处核实,移民搬迁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搬迁安置协议,完全按照麻塔则整村搬迁实施方案标准进行拆迁安置,不存在违规补偿问题。
三、关于成家庄移民小区物业不让搭建的问题。成家庄移民安置小区共有33栋安置楼房,住户935户共3000余人。当前离柳集团柳林公司下属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按照规定:禁止居民在小区公共区域私搭乱建。
四、关于有人乱修乱建的问题。经核实,来信人反映楼房的户主是成家庄村村民李某海、李某明父子,该父子二户在建房前已办理村、镇、县三级审批手续,分别办理修建手续后合建,故不属于乱修乱建。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