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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消息,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上浮50%。政策明确,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哈尔滨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即市区(含呼兰、阿城、双城)每户39600元/年,县(市)每户28800元/年。通知自3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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