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国立科技3月10日公告,泉为绿能与永绿实业以及邵鉴棠、杨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并已于1月16日完成过户。股份过户完成后,泉为绿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因永绿实业将其所持公司剩余1920.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泉为绿能行使,泉为绿能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3520.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泉为绿能获得公司的控制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从名称上明确上市公司目前的控制关系,进一步明晰公司战略定位,塑立公司品牌形象,将现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为泉为科技,证券代码不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