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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3月6日公告,拟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相关股权,具体包括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石化有限公司49%股权、江苏众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公司拟通过对以上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转让,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有助于公司加快向新能源领域的转型发展,同时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和运营效率,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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