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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张晨) 2月15日,扬州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将采用协调化解的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此举将增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实现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化解延伸。

扬州行政争议协调化解重点构建三项机制。构建公正的第三方解纷机制,打造实体化工作平台,最大限度在源头和前端定分止争。构建高效的对接联动机制,加强非诉与诉讼有效衔接,对于适宜协调化解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行政争议,及时引入协调化解程序;化解不成的及时反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行政争议“递进式”分层过滤。构建严密的质量管控机制,选强配优专业力量,选配具备较高法律素养、较实群众工作经验、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进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专家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定期对协调化解结果进行分类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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