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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杨晋柏同志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定,1月1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晋柏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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