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各大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普通地级市)陆续公布了上半年的经济成绩单。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国第6位,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缩小到1.73,在居民收入10强城市中差距最小。

根据刚刚公布的《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宁波将进一步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优化区域协同格局,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7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以内。

对宁波来说,这是一次高起点上的自我革新、自我超越。

高起点上先行引领

实现共富,关键点在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近年来,宁波居民收入持续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68008元和39132元,在副省级城市中分别位居第3位和第1位。

今年上半年,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35元,同比增加4564元,在居民收入前10强城市中增加得最多。

同期,宁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33元,农村居民为23927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73,在居民收入前10城市中城乡收入差距最小。上半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则为2.61。

小河有水大河满。宁波取得这些成绩的背后,得益于弘扬吃苦耐劳、敢闯敢拼的精神,积累财富、藏富于民,这是推动共同富裕的根本前提。

宁波民营经济、县域经济较为发达,这些年贯彻新发展理念,又处处展现着创新发展、富民惠民的蓬勃之势。

值得一提的是,在居民人均收入前10强城市中,浙江表现可圈可点:杭州、宁波、绍兴进入前10强;此外,在浙江11个城市中,有9个城市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3万元。浙江能担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浙江有较好的发展均衡性。

作为杭甬“双城记”的重要一极,宁波总体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GDP总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等重要指标在全国相对领先,有能力在高起点上继续升级优化,在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的大局中当先锋、打头阵。

有短板更有潜力

比较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各城市存在明显差异,宁波有优势,也有不足。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资性收入是带动居民收入增长的基石,转移收入则是拉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

上半年,宁波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030元,增长11.2%;人均经营净收入6802元,增长21.3%;人均财产净收入4037元,增长15.9%;人均转移净收入4566元,增长17.8%。

在上海、北京,除工资收入外,转移净收入(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报销医疗费、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或带回的收入等)是第二大收入来源。

杭州、宁波、苏州、无锡等长三角城市,由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经营净收入明显较高。尤其是宁波,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可以说是一骑绝尘。

但与北京、上海、深圳一线城市相比,宁波人均工资性收入相对较低。

短板就是空间,不足正是潜力。

《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宁波要打造合理、有序、活力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先行市。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动从扩大劳动分配比例、健全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财税政策调节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1条举措,其中包括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到2025年,全社会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51%以上。

同时聚焦中等收入群体、困难群体、新市民群体等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重点人群,从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强化困难群体托底保障、畅通新市民群体融入通道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携手发展。

无论是发挥好已形成的成熟经验和优势,还是补足短板弱项,先富带后富,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体制机制,宁波正锚定共富目标,奋勇争先。(记者张波谢斌)

推荐内容